用户问题的核心在于:在购买房屋但尚未完成过户手续的情况下,若卖方擅自将该房屋进行抵押,买方应如何处理以及有何相应的法律保障。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们需要从五个方面来分析这一问题:
1、合同效力:根据《物权法》第15条,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即使未办理产权过户,买方依然可以根据合同主张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卖方抵押房产构成违约,买方可依据《合同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2、优先受偿权: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如果卖方在未过户前进行了抵押,且抵押权设立登记已完成,则抵押权人理论上具有优先受偿权。但是,《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同样,未过户的购房权益也有可能对抗抵押权。
3、预告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引入了预告登记制度,买方可在支付一定比例房款后申请预告登记,这样可以防止卖方在过户前恶意抵押或转卖房产。
4、刑事法律责任:如卖方故意隐瞒抵押事实,骗取购房款项,可能触犯刑法中的诈骗罪等罪名,买方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5、行政救济途径:在遭遇此类纠纷时,买方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撤销非法抵押登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在买房未过户却已被抵押的情况下,买方应当通过追究卖方违约责任、主张合同权益、行使预告登记权、寻求刑事追责以及利用行政救济等多种方式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要积极搜集证据,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