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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前的抵押怎么办?

用户:133****8739 黔江区 2024-11-23 20:02 抵押担保 浏览量:12339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询问的是在企业破产前已经进行了财产抵押的情况,主要关注点在于这些抵押权益在企业破产后如何处理。他想了解的是抵押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地位、权利和义务,以及抵押物的处置方式。

  1. 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3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即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抵押权人的债权会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得到清偿。

  2. 破产管理人对抵押物的处置:破产企业的抵押物由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并进行变现(第60条)。抵押权人可以参与该过程,但最终决定权在法院。

  3. 抵押权益的确认:如果对于抵押权益存在争议,抵押权人或债务人等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决(第58条)。

  4. 剩余价值归属:若抵押物变卖所得不足以清偿抵押债权,未受清偿部分作为无担保债权,参与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第109条)。

  5. 担保物权的行使限制:破产清算期间,除经人民法院同意外,抵押权人不得就抵押物向他人设定新的担保权益(第108条)。

总结:企业在破产前的抵押,在破产过程中将受到法律保护,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受偿。同时,抵押物的管理和处置需遵循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所有债权人利益的公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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