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在中国汽车抵押贷款业务中,是否会产生并颁发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是一种物权证明,表明权利人对特定财产(如汽车)享有除所有权之外的其他权益,例如抵押权。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其中,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明确提到了交通运输工具,这意味着汽车可以作为抵押物,并需进行抵押登记。
其次,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对于机动车等可移动财产的抵押,虽不涉及不动产物权登记机构,但实践中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抵押登记,且会发放相应的他项权证明文件。
再者,具体到各地操作,可能依据的地方性法规或部门规章也会有所规定。例如,《上海市机动车抵押登记办法》第九条规定:“经审核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并向抵押权人出具《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证书》。”
此外,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在发放汽车抵押贷款时,通常会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要求借款人配合完成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他项权证,以便保障自身债权的安全与实现。
综上所述,汽车抵押业务在中国确实存在他项权证制度,即当汽车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时,应按规定进行抵押登记,并依法取得他项权证。这一做法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金融机构风险防控的重要环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具体的程序和证件名称可能会因地区和部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核心原则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