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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里办预告及预告抵押?

用户:185****9898 宝兴县 2024-11-23 15:30 抵押担保 浏览量:34986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惠州
秦健峰惠州*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问题概述:用户询问“浙里办预告及预告抵押”的含义及相关法律规定,期望得到资深高级律师从五个不同法律角度进行详细解读,并希望援引最新的中国相关法律依据原文。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1. 预告登记含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预告登记是指在房屋等不动产物权的转让中,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2. 预告抵押含义与效力:《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明确规定,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预告抵押即对尚未建成但有明确未来所有权的房产预先设定抵押权,如购房人在购买期房时进行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3. 预告抵押权的设立与变更:《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指出,抵押权人请求登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抵押合同和其他必要资料。预告抵押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均需依法进行预告登记。

  4. 预告抵押权的保护:《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强调,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这说明预告抵押权具有时效性,需要在法定期限内转为正式抵押权才能持续受到法律保护。

  5. 预告抵押权的实现: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此规定同样适用于预告抵押权。

总结:预告登记和预告抵押是针对未来可能取得的物权权益提前进行的一种法律保护措施,主要用于房地产交易中。在"浙里办"平台,用户可依规办理预告登记及预告抵押手续,确保自身权益在物权实际转移前得到有效保障,但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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