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贷款所购房产在还清贷款前,房产证上已有银行作为抵押权人的记录,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能再办理二次抵押。但是,可以通过“抵押余值”的方式,即根据房屋当前价值减去剩余未偿还贷款额后的余值部分进行再次抵押,但需得到原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的同意。
- 物权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这意味着如果房产已经存在抵押,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原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二次抵押,但必须确保原有债权人的权益不受损害。
- 商业银行态度:实践中,多数商业银行对按揭中的房产进行再抵押持谨慎态度,通常需要借款人提供充分理由及担保措施,并且会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 法律风险:若未经首次抵押权人同意擅自进行二次抵押,则可能构成违约甚至违法,根据《民法典》第688条,保证人在主合同中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操作流程:申请二次抵押前,建议与原贷款银行沟通,了解其具体要求;同时,可通过评估公司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确定可抵押余额;最后,签订相关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 最新政策导向:近年来,为防范金融风险,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不断加强对房地产信贷业务的监管力度,对于涉及房产的多次抵押行为尤为关注,要求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审慎经营原则。
综上所述,虽然按揭中的房产原则上不能直接再次抵押,但在满足特定条件并获得原抵押权人同意后,通过合理合法途径是可以实现的。务必遵循法律法规,保障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