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概述:用户询问在何种机构或部门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
资深高级律师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业务办理地点: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8条的规定,撤销抵押权登记应当向原办理抵押权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因此,用户应前往当初办理抵押登记的地方政府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撤销手续。
法定情形:根据《物权法》第194条,当主债权消灭、抵押权实现、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或者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出现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可以共同申请注销抵押权登记。
所需材料:通常包括但不限于注销抵押权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原抵押合同、主债权消灭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结清证明)等,具体材料清单需参照各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要求。
程序流程:首先,由抵押权人与抵押人达成一致并准备相关资料;其次,双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然后,经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注销抵押权记录,并可能更新不动产权证书信息。
法律责任:如果一方不配合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另一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确认抵押权消灭并强制执行注销抵押登记。
总结:撤销抵押登记应在原抵押权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须符合法定条件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在遇到对方不配合的情形下,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了解并遵循相关规定,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