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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做完预告就办抵押?

用户:133****4662 庄浪县 2024-11-23 10:56 抵押担保 浏览量:32114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惠州
秦健峰惠州*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的问题核心在于了解在购买新房后,通常的流程是先进行预告登记,然后办理抵押手续。他想知道在新房购买过程中,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的顺序和相关法律规定。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这个问题涉及五个主要方面:1) 房地产交易流程、2) 法律规定的购房程序、3)预告登记的法律意义、4) 抵押登记的法律规定以及5) 购房者的权益保护。

首先,根据《物权法》第十二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预告登记是为了保障购房者的权益,防止“一房二卖”等风险,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经申请人申请,登记机构可以给与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出卖人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不能将该不动产再次处分。

接下来,按照《担保法》第四十二条,对于可以抵押的财产,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进行抵押登记。《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一定财产的占有,而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总结来说,购房者在购得新房后,通常会先进行预告登记以确保房产归属,然后按照《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规定,遵循法定流程办理抵押手续,将房产抵押给银行或其他贷款机构,以获得购房资金。这一系列程序既符合法律规定,也保障了购房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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