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购买期房时,如何运用何种财产作为抵押以办理按揭贷款。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法律规定、抵押物选择、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权属登记五个方面详细解析,并引用相关中国法律法规,为用户提供全面解答。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购房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即期房)时,虽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可将期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这表明,法律允许期房作为抵押物进行按揭。
抵押物选择:期房抵押的实质是购房者以其预购的商品房权益(购房合同项下的权利)设定抵押。具体而言,抵押物为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所约定的房屋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购房者通过将购房合同中的权益抵押给贷款银行,以此获取按揭贷款。
购房合同:在办理按揭前,购房者需与开发商签订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该合同应明确记载房屋的基本情况、价款及支付方式、交付条件及日期、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等内容,为抵押权的设立提供基础法律关系。
贷款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其中应明确约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以及抵押条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借款人应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并办理抵押登记。同时,合同应载明若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贷款,银行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产。
权属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为房屋所有权登记后,当事人应当申请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为抵押权首次登记。这意味着,在期房竣工验收并办理产权证后,购房者应及时办理抵押权登记,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化为正式抵押权登记,确保抵押权效力。
综上所述,购买期房时,用户可通过将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所约定的房屋权益作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预告登记和后续的权属登记,以办理按揭贷款。这一过程中,用户应确保购房合同的有效性,严格履行贷款合同义务,并密切关注房屋建设进度,及时完成抵押权登记手续,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