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的是新房在设定抵押权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从法律角度而言,房产设定抵押不影响其所有权登记,即新房抵押后仍可办理房证。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这说明了房产是可以设定抵押的。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九条进一步明确,“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此,即使房产已经设定了抵押权,也不影响其所有权的登记,即不影响办理房证。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也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也就是说,即便房屋已经抵押,但只要符合相关条件,仍然可以进行转让等行为,这也侧面证明了新房抵押并不妨碍办理房证。第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此处再次确认了抵押与所有权登记是两个独立的过程。第五,《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这一条款为抵押状态下的房产登记提供了程序上的支持。
综上所述,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新房设定抵押后依然可以办理房证,两者并不冲突。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还需遵循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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