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在宝鸡市应去哪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解析:
政府部门职责: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七条,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物权的抵押登记,应当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办理。因此,在宝鸡市,用户需前往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抵押登记。
具体办理地点: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负责该市范围内抵押权设立、变更、转移、消灭等抵押登记业务的法定机构,用户应查询并前往最近的服务大厅办理。
所需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申请抵押权登记时,申请人应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抵押合同、不动产权属证书、主债权合同等相关文件。
办理流程:首先,抵押双方需签订抵押合同;其次,携带相关资料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接着,登记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依法进行登记并发放《不动产登记证明》。
法律责任:未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可能导致抵押权无法设立或者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在《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中有明确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综上所述,宝鸡市的抵押登记应在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具体地址和所需材料可提前咨询或查阅官方公告。务必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办理抵押登记,否则可能影响抵押权的效力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