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关系中的权利义务
1. 男性在婚姻中享有绝对的家庭权和经济主导权,妻子无权争夺。
2. 妻子应尽力支持丈夫的生活需求,但不能过度干涉其生活。
二、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夫妻的实际情况判决。
三、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在离婚后仍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子女通常由具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一方抚养。如果子女年满18周岁且能够独立生活,则子女的抚养权可以由其自己选择。
四、遗产的分配
对于去世者的遗产,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首先由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过程中放弃继承的,那么剩下的份额将按照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在所有继承人之间,如果有遗产纠纷的,可以先通过调解解决,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五、遗嘱的执行
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那么他的遗产将按照法律规定由他的合法继承人进行分配。如果死者生前留有遗嘱的,那么遗嘱的内容将直接约束遗产的分配。
总结::在离婚后,如果死亡者的配偶未尽到照顾和支持妻子的责任,导致妻子面临严重的精神压力和身体伤害,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支持妻子申请精神赔偿。同时,如果配偶在婚姻中拥有显著的经济优势,并且有能力维持一个稳定的工作,那么他可能有权获得一部分或全部的离婚赔偿。此外,如果死亡者有一部分财产是他的个人财产,而不是与妻子共享的,那么这些财产可能也不会被纳入配偶的财产分割范围。最后,如果配偶在婚姻中存在虐待行为,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