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关于抵押物撤销手续的办理流程。其答案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解析:
抵押权的解除协议:首先,抵押人和债权人需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抵押权解除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可以协议解除抵押。”
登记注销手续: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权利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五)主债权消灭或者抵押权已经实现的证明材料。”因此,双方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抵押登记的注销。
清偿债务:若抵押物是因债务清偿完毕而需要撤销抵押,则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债务已经履行的,抵押权消灭。”在实际操作中,需提供相关债务清偿证明。
法院裁决或调解:若因诉讼或仲裁导致抵押权被撤销,需依据生效裁判文书或调解书,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执行。
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撤销手续:在所有必要文件准备齐全后,抵押人、抵押权人及相关登记部门需互相配合,依法定程序完成撤销抵押登记的各项手续。
综上所述,办理抵押撤销手续涉及抵押权解除协议的签订、登记注销手续的办理、债务清偿情况的确认(如适用)、法院裁决或调解文书的执行等环节。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具体实施时务必遵守《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抵押撤销过程合法有效。完成上述步骤后,抵押物上的权利负担即可消除,恢复到无抵押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