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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办抵押还是先签抵押合同?

用户:130****7513 斗门区 2024-11-22 14:13 抵押担保 浏览量:4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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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想了解的是在办理抵押的过程中,应当先签订抵押合同还是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从法律角度分析,应先签订抵押合同,之后根据合同内容进行抵押登记。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这说明设立抵押权的前提是双方需要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明确了抵押物、担保范围等重要内容。 其次,《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进一步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由此可见,只有签订了抵押合同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抵押登记,完成整个抵押流程。 再次,《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也指出:“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条法律规定强调了动产抵押权的设立与生效并不以登记为要件,但是未登记的抵押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即便是在动产抵押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也是首要步骤。 此外,《民法典》还对不同类型的抵押物设定了不同的要求。例如,对于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抵押,必须经过登记才能产生效力(第四百零二条);而动产抵押则相对灵活一些,只要合同生效即设立抵押权,但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仍建议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第四百零三条)。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当事人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就具体细节作出约定。比如可以在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办理抵押登记的时间节点及相关责任等事项,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实务操作习惯,应先签订抵押合同再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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