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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抵押后不交房怎么办?

用户:184****2156 沧县 2024-11-22 13:53 抵押担保 浏览量:1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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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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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希望了解在二手房交易中,若卖方将房屋抵押后未按约定交付房屋时,买方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二手房买卖中涉及抵押的情况较为复杂,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量:

  1. 根据《民法典》第604条、第406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不受影响。如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房时间,则卖方有义务按期交房。如未按期交房,买方可依据《民法典》第577条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 若房屋存在抵押情况,买方需核实卖方是否已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或已还清贷款解除了抵押(《民法典》第221条)。如未解除抵押,买方可要求卖方尽快办理注销抵押手续。
  3.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卖方负有消除房屋权利负担的义务。买方可要求卖方与抵押权人协商,优先偿还债务,注销抵押登记。
  4. 买方应注意保留交易过程中所有证据材料,如合同、付款凭证等,以便后续维权(《民事诉讼法》第63条)。
  5. 若卖方长期未履行交房义务,买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卖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民法典》第563条、第584条)。

综上所述,针对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抵押后未交房的情形,买方应积极主张权利,采取多种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买方咨询专业律师,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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