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用户想知道在已办理按揭贷款的情况下,能否办理房产证,以及这是否会影响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从法律角度看,这涉及到抵押权、物权法、合同法和房产登记的相关规定。
抵押与房产证:在中国,按揭购房时,银行通常会作为抵押权人,对房产进行抵押。即使房产证未办理,贷款合同中的抵押条款仍然有效。但房产证是证明所有权的法定文件,按揭期间一般由贷款银行持有。
所有权归属:所有权并未因按揭而转移,贷款人仍然是房产的所有者,只是使用权暂时让渡给了银行。只有还清贷款后,房产证才会归还给所有人。
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这意味着在按揭期间,银行有权对房产行使优先受偿权。
房产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办理按揭贷款时,应当在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或预抵押登记,以公示抵押信息。这不影响房产证的办理,但预告登记后,房产证上不会直接记载权利人,而是注明了抵押情况。
办理房产证:即使按揭中,购房者仍有权申请办理房产证,但需要满足贷款银行的解押条件。银行在收到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会协助解除抵押,购房者才能办理正式的房产证。
总结:在按揭期间,虽然房产证可能暂时由银行保管,但所有权仍属于贷款人,且不影响其申请房产证。只有当贷款结清,银行才会协助解除抵押,购房者才能完全拥有房产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