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概述:用户咨询在办理按揭贷款购房后,是否可以办理取得房产证,即房屋所有权证。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合同关系:根据《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购房者与银行签订房贷合同时,房产已设定抵押权,但这并不影响购房者获得房产证,因为房产证是证明产权归属的文件,而抵押权属他项权利。
抵押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当事人应提交包括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等材料,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申请登记,这并不妨碍房产证上载明的所有权人信息。
房产证与他项权证:购房者在办理房贷后依然可以获得房产证,但该房产会在房产证的基础上另外发放他项权证给银行,即《房屋他项权证》,表明房屋已设定抵押权,这是《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3条所规定的。
权利限制:虽然购房者持有房产证,但在贷款未还清前,未经抵押权人(银行)同意,不能随意处置该房产,如转让、赠与等,这是《物权法》第191条的规定。
流程顺序:实践中,通常是在购房者办理完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取得房产证后,再凭房产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将房产抵押给银行,因此,理论上讲,房贷抵押不影响房产证的办理。
总结来说,购房者在办理按揭贷款购房后仍然可以并应该办理房产证,证明其对房产的所有权;同时,银行会获得房屋他项权证作为抵押权的凭证,直至贷款还清解除抵押。在整个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均保障了各方权益,确保了交易安全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