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抵押担保 > 问答详情

法院拍卖房产被抵押怎么办?

用户:140****4354 元宝山区 2024-11-22 12:07 抵押担保 浏览量:9325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惠州
秦健峰惠州*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在法院拍卖的房产已被抵押的情况下,购买者或抵押权人的权益应如何保障及处理方式。

一、优先受偿权: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抵押权已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这意味着抵押权人享有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的权利。

二、竞拍风险告知:法院在拍卖前应依法公告,明确标的物是否存在抵押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竞买人应在充分了解房产抵押状态后理性参与竞拍。

三、涤除抵押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买受人在支付全部价款后,可以请求执行法院将该财产上的原有抵押权涤除。但需确保支付的款项足以覆盖抵押债权。

四、协商解决:购买者可以尝试与抵押权人协商,通过提前偿还抵押债务来解除抵押,使房产顺利过户。

五、拍卖款分配:若拍卖款不足以清偿全部抵押债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剩余未清偿的债权,抵押权人可继续追偿。

总结来说,在法院拍卖已抵押房产时,抵押权人有法定的优先受偿权,竞买人需要对房产的抵押状况有清晰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购买者可通过提前偿债或在拍卖后请求法院涤除抵押权,如拍卖款不足,抵押权人仍有权追偿余额。因此,无论是抵押权人还是竞买人,都应审慎对待此类拍卖行为,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李慧敏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绿色产品认证、银行保函、私人律师
    服务地区:汕头市
  • 服务地区:
  • 李元喜 专职律师
    专注于企业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小巨人企业认定、行业特许经营与服务资质、工伤赔偿
    服务地区:珠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