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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办理抵押登记怎么办?

用户:146****3365 府谷县 2024-11-22 12:02 抵押担保 浏览量:23238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问题概述:如果对方在借款合同中承诺进行抵押登记但未履行,我方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我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救济途径。

分析:

  1. 合同效力:根据《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方承诺抵押登记,合同内容有效。若未履行,构成违约。

  2. 抵押权设立:《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未经登记,抵押权不设立。因此,抵押未登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

  3. 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你可以要求对方履行登记义务,或主张损害赔偿。

  4. 行政救济:如对方恶意逃避登记,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举报,请求强制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对违反登记规定的行为,有权机关可以进行查处。

  5. 司法途径: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解决。《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合同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抵押权并要求对方履行登记义务。

总结:尽管对方未办理抵押登记,但根据合同法和物权法,你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要求登记或赔偿损失。若必要,可诉诸法律程序,寻求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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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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