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确指定与法定继承**:
1:变更权与通知义务- 《保险法》第43条规定,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合同订立时指定,也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保险人后变更。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不得变更受益人。
2:受益人的权利与限制- 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但无权参与保险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若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保险金归保险人所有(《保险法》第46条)。
3:受益人的保密性- 受益人的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保险合同中通常包含保护受益人身份信息的条款。根据《民法典》第1100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他人的个人信息。
4:保险合同解除与保险金给付- 若受益人因犯罪行为或违法行为丧失受益资格,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已支付的保险费应当退还;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金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其他合法受益人(《保险法》第47条)。
总结::中意保险的受益人制度遵循《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调指定权、变更权、保密性以及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受益人在享受保险金请求权的同时,也受到一定的行为约束,如不能故意损害被保险人利益。保险公司需尊重并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法进行合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