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格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权指定或者推选自己的继承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权利。”
二、抚养关系的确定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抚养权一般随婚生子女确定,抚养人为孩子的父亲或母亲。
三、遗产分配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遗嘱效力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遗嘱的效力需要经过公证,公证员会根据遗嘱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审查,并在公证处作出公证书。
五、监护权的设定和保障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尊重和照顾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因被监护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处罚的,监护人应依法承担责任。”
综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明确指出小孩的保险受益人是否可以更改。但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并取得同意,是可以进行修改的。但如果未达成协议,则可能涉及到权益保护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总结:综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明确指出小孩的保险受益人是否可以更改。但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并取得同意,是可以进行修改的。但如果未达成协议,则可能涉及到权益保护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