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保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保费或者未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保费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接受保险合同。”
二、效力存续期
1. 有效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人寿保险和其他人身保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五年后自动终止。但被保险人在本法规定的期限届满前自杀的除外。”故,人寿保险的保障期限为终身。
2. 效力终止:如果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三、保险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报告。保险人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进行查勘,并通知被保险人进行损失确认;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进行损失确认。”该规定体现了保险责任的履行要求。
四、权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请求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因此,如果保险事故发生,受益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赔付。
五、强制执行
若投保人未按期交纳保费,保险公司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保险受益人的查看保单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包含了购买时、效力存续期、保险责任、权益保护以及强制执行等内容。这些内容都为保险受益人在日常生活中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使他们能够更有效地管理和维护自身的利益。
总结:综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保险受益人的查看保单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包含了购买时、效力存续期、保险责任、权益保护以及强制执行等内容。这些内容都为保险受益人在日常生活中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使他们能够更有效地管理和维护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