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夫或妻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二、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197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均为夫妻个人财产”。
三、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96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五、夫妻协议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1193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购买商业保险受益人的分配问题主要涉及财产归属、遗产分割和夫妻协议等内容。具体应按照夫妻双方自愿协商,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同时,由于夫妻双方是夫妻关系中的一方,因此,对于他们的财产和债务等问题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能随意更改。
总结:综上所述,夫妻双方购买商业保险受益人的分配问题主要涉及财产归属、遗产分割和夫妻协议等内容。具体应按照夫妻双方自愿协商,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同时,由于夫妻双方是夫妻关系中的一方,因此,对于他们的财产和债务等问题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能随意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