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车祸事故赔偿纠纷涉及财产保险赔偿时,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作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因为受害者是其法定代理人的范围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定代理人有权代表受害人提起诉讼。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3条的规定,如果交通事故中的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没有将该车辆投保,并且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可能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起诉要求赔偿。
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4条的规定,受害人在保险理赔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记录等。这些证明材料需要由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保管和提供。如果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未能妥善保管和提供这些证明材料,可能会导致诉讼失败。
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的规定,如果受伤的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因侵权行为而损失了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权益,那么他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0条的规定,如果赔偿金不足以支付全部赔偿金,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申请增加赔偿金额。如果请求被法院驳回,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可以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赔偿金额。
综上所述,车主如果在车祸中负有责任,但在处理事故时却没有将车辆投保,而在事故发生后也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那么其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就有权利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同时,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还需要妥善保管和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明材料,如果未能做到,可能会导致诉讼失败。
总结:综上所述,车主如果在车祸中负有责任,但在处理事故时却没有将车辆投保,而在事故发生后也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那么其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就有权利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同时,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还需要妥善保管和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明材料,如果未能做到,可能会导致诉讼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