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障家庭成员安全和利益的前提下,保险中可以调整受益人的设置。然而,在中国,《民法典》并没有明确指出“允许保险中途变更受益人”。我们需要结合以下五个方面的法律规定来分析这个问题。
1.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合同或者遗嘱无效:(一)受赠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受赠合同的约定;(二)赠与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的。”在此情况下,即使您是被保险人或其近亲属,如果发生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也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从而无法变更受益人。因此,在此情况下,只能将原来的受益人继续作为指定受益人。
2. 《民法典》第七十六条规定:“个人之间的扶养关系、收养关系、监护关系以及其他根据婚姻法形成的亲属关系,不适用本法。”这里的“其他根据婚姻法形成的亲属关系”包括了父母子女关系、夫妻关系等。如果您想变更保险中的受益人,那么就需要在获得保险公司的同意下进行,因为这涉及到您的亲子关系和其他相关亲属关系。
3. 《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接到保险单后,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这表明,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单后就应当将其交给投保人。在此情况下,如果您想要更改保险中的受益人,那么必须先取得保险公司同意,并且支付相应的保费,然后才能将新的受益人信息告诉保险公司,以确保保险生效。
4.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因此,虽然您可以在事后口头通知保险公司变更受益人,但并不能改变原来签订的书面合同的效力。
综上所述,如果要改变保险中的受益人,需要取得保险公司同意,并支付相应的保费。但在实践中,由于涉及的因素较多,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具体分析。同时,即使您可以改变受益人,也需要尊重原定的法律规则,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综上所述,如果要改变保险中的受益人,需要取得保险公司同意,并支付相应的保费。但在实践中,由于涉及的因素较多,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具体分析。同时,即使您可以改变受益人,也需要尊重原定的法律规则,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