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个人在为自己的财产设立保险时,其配偶和子女有权获得保险金。
二、法律依据原文:
1.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名义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原文)
2.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原文)
3.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分权。夫妻一方将工资等收入投资经营后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文)
综上所述,《民法典》明确规定,个人在为自己的财产设立保险时,其配偶和子女有权获得保险金。这意味着无论个人的收入来源如何,只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保险,并且保险金用于夫妻双方共享或约定,那么该保险金就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这个保险是由个人购买的。这一规定有助于保护夫妻双方在财产分配上的权益,维护公平正义。
总结:综上所述,《民法典》明确规定,个人在为自己的财产设立保险时,其配偶和子女有权获得保险金。这意味着无论个人的收入来源如何,只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保险,并且保险金用于夫妻双方共享或约定,那么该保险金就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这个保险是由个人购买的。这一规定有助于保护夫妻双方在财产分配上的权益,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