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义与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929条,保险受益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权接受保险金的人。他们有权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这是他们的基本权益。
1:指定与变更《民法典》第930条规定,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也可以指定受益人的顺序和份额。若需要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第931条)。
2:权益保护《民法典》第933条规定,受益人的权益受法律保护,他人无权干涉。如果保险金应归属于受益人,但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未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3:死亡保险金的处理如果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死亡,且未指定次顺位受益人,保险金将按照《民法典》的继承规则处理,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第1161条)。
4:保险金的领取《民法典》第934条指出,受益人应当在接受保险金后,向保险公司出具收据并退还保险单。如果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情形以获取保险金,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保险费,并可以依法追回已支付的保险金。
总结::保险受益人在保险关系中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其权益受到《民法典》的充分保障。投保人有权指定受益人,受益人有权接受保险金,且其权益不受他人侵犯。同时,受益人也需遵守相应义务,如接受保险金后出具收据等。在保险金的处理上,遵循法定继承规则,确保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