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中,并没有明确说明保险公司受益人的主体必须是母公司。然而,《保险法》第36条规定,投保人为与其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或者被保险人为其投保的人。
根据这个规定,保险公司受益人可以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果投保人指定其子为受益人,那么这将被视为投保人直接指定的受益人。但是,如果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被保险人在丧失合法继承权时,有权作为受益人领取保险金。
此外,根据《保险法》第21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如果没有遗嘱或者其他法定继承人,保险金应归保险公司的所有。因此,即使投保人指定他的儿子为受益人,但如果该儿子并未取得保险金的所有权,他仍然可能成为保险公司的受托人,从而享有保险金。
综上所述,在我国《民法典》中,保险公司受益人的主体既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被保险人。但具体来说,如果投保人指定其子为受益人,那么这将视为投保人直接指定的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被保险人在丧失合法继承权时,有权作为受益人领取保险金。同时,如果投保人指定他的儿子为受益人,但如果该儿子并未取得保险金的所有权,他仍然可能成为保险公司的受托人,从而享有保险金。
总结:综上所述,在我国《民法典》中,保险公司受益人的主体既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被保险人。但具体来说,如果投保人指定其子为受益人,那么这将视为投保人直接指定的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被保险人在丧失合法继承权时,有权作为受益人领取保险金。同时,如果投保人指定他的儿子为受益人,但如果该儿子并未取得保险金的所有权,他仍然可能成为保险公司的受托人,从而享有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