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权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132条的规定,自然人的死亡导致其对财产的所有权消灭。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在生前立下遗嘱,将遗产赠予他的儿子,那么他的儿子就是继承人的唯一合法权利人。
二、赠与和接受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187条的规定,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他们中有任何一个或多个不在现场,那么这个遗嘱就不能有效。此外,如果遗嘱是经过公证的,那么公证员也应当在场。
三、赠与条款是否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91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时有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接受赠与的,视为拒绝赠与。因此,如果你认为你的儿子没有充分地表达他接受你的遗嘱的意思,那么这份遗嘱可能无效。
四、你有权决定
尽管法律规定了遗嘱的效力,但每个人都有权决定自己应该如何处理自己去世后留下的财产。这被称为“遗嘱自由”。
五、法定代理权
根据《民法典》第996条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在没有血缘关系的情况下由法律规定的代理人的父母、子女、配偶等。如果你的儿子符合法定代理人的条件,那么你就有权选择让他成为你的法定代理人。
综上所述,如果你的儿于不符合法定继承人的条件,你有权要求他在未得到你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成为你的法定代理人,并要求他将剩余的财产赠给你。当然,具体的法律依据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咨询。
总结:综上所述,如果你的儿于不符合法定继承人的条件,你有权要求他在未得到你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成为你的法定代理人,并要求他将剩余的财产赠给你。当然,具体的法律依据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