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的车保险受益人应由车辆所有人指定。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因此,当车辆进行过户时,如果所有权不发生转移,那么原来的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公司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机动车所有权转让后,原机动车驾驶人的法律责任仍然存在。”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过错”可以是故意或过失,具体取决于侵权行为的性质。
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交付标的物并保证其质量符合约定标准的责任。”这里的“交付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新车、二手车等。
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查勘,并通知相应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接到保险公司的通知后,应当及时处理事故,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报告事故情况,接受保险公司的检查。”
总结::无论车辆所有权如何变更,车辆的实际所有人都应该指定为过户的车保险受益人。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过户前的车实际所有人为善意第三人,而后再将所有权转移到新车主,新车主无权要求旧车主支付保险费用。如果过户后的车实际所有人为恶意第三人,而后再将所有权转移到新车主,新车主有权要求旧车主支付保险费用。因此,车主在过户前应该确认车辆的实际所有人为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