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13条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本法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5%至120%,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水平确定。
(二)经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本人工资的48个月至60个月。
(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的转移手续。
(四)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因此,工伤保险受益人的年龄没有特别的要求。只要符合法定的工伤条件,员工在遭受工伤后,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享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总的来说,《社会保险法》对工伤保险受益人的年龄并没有做出特别的规定,主要是在员工达到法定年龄时,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总结:总的来说,《社会保险法》对工伤保险受益人的年龄并没有做出特别的规定,主要是在员工达到法定年龄时,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