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权利
1. 人身保险金: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时,保险公司应当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2. 财产保险金: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为财产损失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时,保险公司应当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二、行使权利
1. 确认受益权: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受益人在指定的时间内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2. 终止保险合同: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如果受益人拒绝领取保险金或者无法确定受益人的,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三、经济责任
1. 提供协助: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受益人需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保险索赔。
2. 承担损失:如果受益人未能及时领取保险金或者未能按照约定的方式领取保险金,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四、救济途径
1. 法律诉讼:如果受害方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寻求救济。
2. 和解协议: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和解协议,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保险纠纷。
五、适用法律
本条适用于中国人身保险金和财产保险金的分配问题。在中国大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享有保险金的人包括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投保人。
总结:本条适用于中国人身保险金和财产保险金的分配问题。在中国大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享有保险金的人包括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