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保险受益人的选择和设立是一个重要的财产管理问题。以下是一些关于如何查看离婚保险受益人的效力和影响的法律依据:
1. 《婚姻法》第39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
2. 《继承法》第16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3. 《合同法》第122条:因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对方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4.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综上所述,离婚保险受益人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说明。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申请调解或判决。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来确定离婚保险受益人的归属。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离婚程序都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否则可能会影响到离婚保险的执行。因此,在进行离婚前,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总结:综上所述,离婚保险受益人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说明。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申请调解或判决。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来确定离婚保险受益人的归属。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离婚程序都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否则可能会影响到离婚保险的执行。因此,在进行离婚前,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