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家庭法的角度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子女自出生之日起即享有继承权。
二、从遗嘱继承的角度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三、从权利义务关系角度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合法利益。”
四、从抚养关系的角度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五、从权利保护的角度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放弃继承或者部分放弃继承的,其继承权依法转移到其他继承人。”因此,即使母亲作为母亲在父亲去世后,也应享有继承权。如果母亲放弃继承,但保留了对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她仍然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但如果母亲放弃了抚养权,并且父亲的儿子或女儿成为了孩子的监护人,那么母亲则不能再对孩子进行直接抚养。
总结::母亲作为孩子的主要监护人,在父亲去世后仍然有权进行抚养。如果母亲选择放弃抚养权并将其视为孩子的外祖父母或其他亲戚,那么母亲仍然有权对该段时期内孩子的生活产生影响。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是永恒的权利,随着新的法律规定和技术的发展,未来的抚养方式可能会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