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受益人一般是指与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女职工。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也指出,生育保险基金主要用于保障生育期间女职工及其配偶的生活待遇。
一、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26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继续缴费直至满足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人力社保发[2013]97号)规定,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有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二、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继续缴费直至满足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这里的“基本养老保险”是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人力社保发[2013]97号)明确指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有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三、结论
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受益人通常是与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女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女职工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因此,女性员工是否需要享受生育保险,应由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决定。
总结: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受益人通常是与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女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女职工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因此,女性员工是否需要享受生育保险,应由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