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工伤事故由谁赔偿? 回答:工伤事故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全部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可见,工伤事故属于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职工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同时,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再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此外,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工伤事故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全部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是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也是对工伤职工权益的有效保障。在实际操作中,具体赔偿金额和程序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为具体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