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上市规则的最新变化主要聚焦于生物科技公司、未盈利或无收入的新经济企业、第二上市以及同股不同权(WVR)架构公司的上市门槛和持续上市标准的调整。具体而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在2021年及之后进行了一系列规则修订,旨在吸引更广泛的创新型企业赴港上市,同时加强投资者保护。
生物科技公司上市门槛调整:根据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第18A章,自2018年4月30日起,允许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申请上市,但要求其至少有一个核心产品已通过概念开发阶段。这一规则在后续的实践中得到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如对临床试验进度的要求更加明确。
新经济企业上市规则优化:为了适应新兴行业的发展需求,联交所放宽了对未盈利或无收入的科技、传媒和电信(TMT)、生物科技等新经济企业的上市条件。这些企业在满足特定的市值、研发投入等标准后,可申请在主板上市。
第二上市政策更新:2020年6月,联交所修订了《主板上市规则》第八章,为已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或伦敦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大中华地区以外的发行人提供了第二上市的便利通道。此外,对于符合条件的第二上市公司,联交所允许其保留某些不同于香港本地上市规则的治理结构,如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
同股不同权架构的引入与完善:2018年4月30日生效的《主板上市规则》第8A章,首次允许采用同股不同权(WVR)架构的公司在香港主板上市。随后,联交所对WVR架构下的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措施进行了多次修订,以平衡公司控制权与股东权益。
持续上市标准与监管加强:联交所不断强化上市公司的持续合规要求,包括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加强内部控制、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等。例如,2020年12月,联交所发布了《有关检讨《上市规则》除牌条文的咨询总结》,明确了长期停牌公司的除牌程序,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
综上所述,港股上市规则的最新变化体现了联交所在促进市场活力与保障投资者权益之间的平衡努力,通过不断调整上市门槛、优化上市流程、强化持续监管,香港资本市场正逐步成为全球新经济企业上市的首选地之一。这些变化不仅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优质的投资标的,促进了香港资本市场的多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