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护公共利益
根据《民法典》第1037条的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设立遗嘱的,应当立遗嘱人亲自书写并签名。”因此,即使寿险公司要求客户填写受益人,也不应强制要求客户在遗嘱中写明受益人。若客户有特别原因需要为自己的子女或者配偶设立遗嘱,并希望指定他们作为唯一受益人,则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二、保障隐私权
虽然设置遗嘱可能会影响客户的隐私,但从法律角度看,其对于处理特定事务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因此,在没有明确理由的情况下,建议在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问题时,可以选择留下遗嘱。
三、预防纠纷
虽然设立遗嘱有助于保护个人财产安全,但也可能导致与他人产生纠纷。因此,建议在设置遗嘱前,先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因为不了解遗嘱的设置规则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四、利于公平分配遗产
如果不幸发生遗产继承问题,遗嘱的设定可以帮助家庭成员平分遗产。因此,即使寿险公司的要求可能会影响遗产的分配,但出于公平原则,也应尊重客户的选择。
五、提高业务效率
相较于单独填写受益人的过程,设立遗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寿险公司的业务效率。因为这可以让保险公司提前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前做好准备。
总结::尽管设立遗嘱可能会涉及个人信息和隐私等问题,但在实践中,从保护公共利益、保障隐私权、预防纠纷、利于公平分配遗产以及提高业务效率等多个角度来看,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应该强制客户在寿险产品中填写受益人。因此,建议寿险公司在设计产品时,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