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域外判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的具体流程和法律依据。以下将从五个方面详细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这一条款明确了域外判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的基本法律框架。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以下审查:
一旦人民法院作出承认和执行的裁定,将进入执行程序:
域外判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材料并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一旦获得人民法院的承认和执行裁定,将依法进入执行程序,确保判决得以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