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权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即使一方没有完全尽到职责,另一方也有权获得部分或全部的财产。
二、人身权利保障
根据《民法典》第192条,夫妻双方都有维护家庭和睦稳定、教育子女等义务,应当互相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不得虐待、遗弃对方或者干涉对方的生活。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禁止性行为,如家庭暴力、虐待妇女、遗弃未成年人等。
三、抚养权归属问题
《民法典》第1987条明确规定,夫妻在离婚时,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由法院判决。通常情况下,如果子女随父或母生活较多,且父母之间有较好的抚养能力,则优先考虑抚养权归于父或母;但如果子女年纪较小,且父母中有愿意照顾子女的人,也可能将子女的抚养权判给有能力抚养子女的人。
四、探望权归属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206条,夫妻双方均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夫妻可以通过协议决定是否可以随时探望子女,并约定探视的时间、方式等。如果有协议规定,则应按协议执行。
五、财产分割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213条的规定,夫妻在离婚时,需要按照各自在婚姻中的贡献程度来分割财产。这种贡献不仅包括经济贡献,也包括精神贡献等。
总结::从以上五个方面的角度来看,尽管夫妻在离婚时可能会面临一些争议,但只要双方能够遵守法律规定,尽可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就有可能得到应得的利益。如果无法达成一致,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