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
1. 《民法典》第987条:本法所称“死亡”,是指自然人死亡;
2. 《民法典》第988条:本法所称“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合同订立时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享有保险利益的人;
3. 《民法典》第989条:“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后的任何期间,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请求保险公司退还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但是,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 《民法典》第990条:“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向保险公司请求支付保险金。但是,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五年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险类型及受益人设置
1. 根据《保险法》第13条的规定,年金保险可以设立多个受益人,具体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意愿和需求进行选择。
2. 受益人的选择必须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且需要经过被保险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三、案例分析
假设A是一名资深高级律师,他打算为自己购买一份年金保险。他在咨询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时,得知年金保险可以设立多个受益人,并且可以选择由自己指定为受益人之一。
四、结论
在购买年金保险时,被保险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意愿来设定受益人。同时,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任何期间,都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请求保险公司退还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此外,受益人的选择还需要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并得到被保险人的许可。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保险权益的顺利实现。
总结:在购买年金保险时,被保险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意愿来设定受益人。同时,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任何期间,都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请求保险公司退还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此外,受益人的选择还需要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并得到被保险人的许可。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保险权益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