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关于保险受益人的选择权和义务,一般会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来确定。因此,如果男朋友在离婚时选择将保险受益人由前妻改为自己,这需要符合保险合同中关于保险受益人权益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196条的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平均分配。”也就是说,在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没有协议的,则按法律规定进行平均分割。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在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决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如何进行分割。
再次,根据《继承法》第31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包括其个人的全部财产和债务。”因此,如果男朋友的前妻去世后,她仍然拥有对保险受益人的控制权,那么她有权继续控制保险受益人。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即使保险受益人是由前妻改名的,也不影响保险合同中关于保险受益人的归属条款的效力。这是因为保险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同意指定的人作为受领保险金的权利人,这一权利具有法定性,不受任何他人或因素的影响。
综上所述,如果男朋友的前妻将保险受益人改名为他,并且他同意了这个改变,那么这个更改不会影响保险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保险公司也不会对此事产生争议。但是,具体的法律后果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总结:综上所述,如果男朋友的前妻将保险受益人改名为他,并且他同意了这个改变,那么这个更改不会影响保险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保险公司也不会对此事产生争议。但是,具体的法律后果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