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将我的全部财产都赠与给我未来的配偶。根据《民法典》第1189条的规定,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我已婚,因此应先由我的配偶继承。
2. 我的父母去世后,我有权将他们留下的房子作为遗嘱指定给我未来的配偶。《民法典》第1190条也规定了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
3. 我也有权将我所有的车辆和贵重物品作为遗嘱指定给我未来的配偶。这些都属于我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并且在遗嘱中被明确指定了继承人。
4. 如果我需要手术或康复治疗,我希望将这部分费用包含在我未来配偶的继承范围内。根据《民法典》第1196条,医疗费用可以视为个人财产的一部分。
5. 最后,如果我在未作任何声明的情况下死亡,那么我的所有继承人都应该承担起我对这笔遗产的责任。这包括我未来的配偶,因为他是我配偶的合法继承人。
总结::以上就是我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确定我的保险受益人的主要方式。我的最终目标是确保在我去世后的资产能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同时也保护了我的家人不受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