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是指在被保险人死亡或其他保险事件发生时,有权接受保险金给付的人。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看,关于受益人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1. 受益人的指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这意味着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权自主选择并明确受益人。
2. 受益权的确定性:《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给付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此规定明确了受益人权益的确定性和优先性。
3. 受益权的变更与撤销:《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或者变更受益人,应当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接到通知后,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这表明受益人的权利并非固定不变,可以通过合法程序进行变更或撤销。
综上所述,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具有法律赋予的特定权益,包括受益人的指定、受益权的确权以及受益权的变更与撤销等,这些内容均受到我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范与保障。
总结:综上所述,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具有法律赋予的特定权益,包括受益人的指定、受益权的确权以及受益权的变更与撤销等,这些内容均受到我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范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