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给付
1.1 立遗嘱的方式: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立遗嘱时,可以写明由指定的一方或多方作为遗嘱执行人。如果双方都没有意愿签字,那么可以采用口头遗嘱或者公证遗嘱的形式。
1.2 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由于其年龄较小,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无法自己独立完成遗嘱的制作和签署,此时应当由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
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1 受托人:受托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权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受托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进行处理。
2.2 共同委托:当有共同受托人时,各方应当对履行职务的结果负责,如果有不一致的地方,应当按照约定协商解决。
三、协议书形式
3.1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设立遗嘱可以选择书面遗嘱和口头遗嘱两种方式。当事人应当就是否设立遗嘱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遗嘱。口头遗嘱不能变更或撤销书面遗嘱,除非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执行。
3.2 当遗嘱设定了遗产分割方式或者继承顺序时,遗嘱应根据这些内容进行操作。
四、指定遗产接收人
4.1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没有明确记载遗产接收人的,由被继承人的直系亲属中最年长者指定。
4.2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且明确了遗产接收人,那么可以直接通过遗嘱指定遗产接收人;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但明确记载了遗产接收人,那么可以指定该人。
五、指定遗嘱执行人
5.1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没有明确记载遗嘱执行人的,由法定代理人指定。
5.2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且明确了遗产执行人,那么可以直接通过遗嘱指定遗产执行人;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但明确记载了遗产执行人,那么可以指定该人。
总结::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经过充分协商和确定,避免产生争议。同时,作为专业律师,我建议您最好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获取更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