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人寿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的近亲属决定。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但不能是养子女或继子女。
二、其次,如果被保险人生前指定有其他可以作为受益人的,那么这些人在享有法定继承权后,可以作为新的受益人。比如,被保险人在生前写了一份遗嘱,明确规定他的儿子或女儿为他的受益人,那么他们就可以在法定继承权确定后,成为新的受益人。
三、第三,如果被保险人生前签订过书面协议,明确了他愿意将自己的部分财产赠与给某个特定的人,这个人就是该人的受益人。这种情况下,即使其他家庭成员都没有得到应有的权益,这个特定的人也可以成为受益人。
四、第四,如果有两个以上共同继承人,并且他们的继承份额不等时,应当协商确定受益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这通常涉及到公平原则,保护每个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五、最后,如果被保险人死亡之后,遗产未分割或者未明确指定受益人,那么其合法继承人有权要求分割遗产并取得相应的收益。这通常涉及到遗产分配的原则,即“先来后到”。
总结:来说,人寿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的近亲属决定,但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选择或指定受益人。在遗产未分割或未明确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合法继承人有权要求分割遗产并取得相应的收益。在实际操作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尽可能地避免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