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受益顺序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保险受益人的受益顺序遵循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具体如下:
1. 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仅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放弃继承、丧失继承权时,才可继承。
二、指定受益人及其份额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将保险金指定给遗嘱继承人。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受益人及其受益份额的,应优先按照约定执行。未明确份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三、受益人变更与撤销
《民法典》第1129条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变更或撤销受益人,但须通知保险人并经其同意。变更或撤销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且不得损害被保险人、受益人及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丧失受益权的情形
《民法典》第1160条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依法丧失受益权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此时,受益顺序按法定继承人顺序依次递补。
五、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1164条规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丧失受益权。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综上所述,保险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主要受《民法典》相关条款制约。法定受益顺序遵循继承法规定,指定受益人则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利变更或撤销受益人,但需遵循法定程序。在特定情形下,如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丧失受益权或故意致害被保险人,保险金将转为被保险人遗产,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主要受《民法典》相关条款制约。法定受益顺序遵循继承法规定,指定受益人则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利变更或撤销受益人,但需遵循法定程序。在特定情形下,如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丧失受益权或故意致害被保险人,保险金将转为被保险人遗产,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