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中,根据第1237条的规定,被保险人的近亲属有权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然而,具体操作方式可能因地区和保险产品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首先,投保人在约定的受益人范围内的死亡或生存的情况下,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支付保险金。这意味着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险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指定。这是因为保险是基于被保险人的意愿设立的,保险合同也规定了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如果投保人在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去世或者生存,那么保险公司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支付保险金。这通常被称为“自动理赔”。
再次,受益人可以选择是否接受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例如,有些保险公司可能会提供专门的服务来协助被保险人的近亲属处理遗产事务。如果他们选择接受这些服务,那么受益人就可以享受到这些服务,同时也需要注意确保服务质量。
第四,除了口头指定外,还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将被保险人的近亲属指定为受益人。但是,这种书面指定的效力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最后,如果保险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支付保险金,那么受益人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这通常是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的。
综上所述,在中国,被保险人的近亲属有权电话指定受益人。然而,具体的操作方式可能因地区和保险产品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并且受益人可以选择是否接受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同时,如果保险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支付保险金,那么受益人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总结:综上所述,在中国,被保险人的近亲属有权电话指定受益人。然而,具体的操作方式可能因地区和保险产品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并且受益人可以选择是否接受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同时,如果保险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支付保险金,那么受益人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