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效力与履行**:根据《民法典》第577条,保险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当保险合同到期时,投保人应履行支付保费的义务,保险公司则需承担保障责任。若未及时续保或理赔,可能影响受益权。
1:受益权确认《民法典》第1169条规定,保险合同明确指定受益人的,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权领取保险金。到期后,受益权仍存在,但需按照新的保险条款执行。
2:自动续保与转换如合同中有自动续保条款,需注意是否符合《民法典》关于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若无续保,原保险权益可能终止,除非双方达成新的协议。
3:理赔时效《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过期未主张权利可能导致权益丧失。保险金请求权同样适用此规定,到期未申请理赔可能影响受益。
4:合同解除与终止《民法典》第538条,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须承担相应责任。保险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对剩余保险金的处理应在合同中明确,否则可能引发争议。
总结::保险到期后,受益权并非自然消失,而是取决于合同的具体条款、续保意愿及法律规定。各方应确保了解合同内容,遵守相关期限和程序,以维护自身权益。如遇纠纷,可寻求专业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