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中并不需要指定受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只要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保险公司就应该依法支付保险金。
在商业保险中,保险人的责任是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即使没有明确规定受益人,只要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符合受益人应具备的条件,如通常要求有明确的身份证明或者合法有效的利益关系等,保险公司也应该对保险金进行支付。
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6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其遗产按照法定顺序受偿。”这里的“遗产”包括了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养老金、股票收益、债券收益等一切可以转化为现金的财产。可见,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受益人,即使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没有留下遗嘱或者没有获得足够的赔偿,其遗产也可能会被保险公司用于支付保险金。
综上所述,商业保险中的受益人是否明确,并不影响保险金的支付。只有当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不幸去世时,才会涉及到受益人的问题。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确定无法成为受益人,那么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仍然会全额支付给保险人。
总结:综上所述,商业保险中的受益人是否明确,并不影响保险金的支付。只有当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不幸去世时,才会涉及到受益人的问题。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确定无法成为受益人,那么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仍然会全额支付给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