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自由原则:根据《民法典》第465条,订立保险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若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受益人并指定其份额,那么受益人的权益分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无效情形。
2. 受益人指定:《民法典》第928条指出,保险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若未明确指定份额,视为平均享有。这意味着如果保险合同未明确分配比例,受益人将平分保险金。
3.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19、2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益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若受益人中有此类人群,其份额应按法律规定处理,可能涉及平分。
4. 死亡顺序与代位权:《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若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死亡,其应得份额由其继承人代位接受,这可能导致受益人的份额在特定情况下平分。
5. 共同受益人权利:《民法典》第929条提到,受益人对保险金有共同请求权。若无特别约定,共同受益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平均支付保险金。
总结::在保险受益人平分的问题上,《民法典》强调了合同自由、受益人指定、特殊群体保护、死亡顺序与代位权以及共同受益人的权利。若无特殊约定,受益人通常会平均享有保险金,但具体分配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